- 騎樓違建拆又建,工務局強拆無僥倖
工務局表示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條騎樓道路一部份,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第1項規定位於商業區、市場用地或停車場用地、住宅區者,面臨8米以上道路,建築時,應留設3.9公尺之法定騎樓地或無遮簷人行道。又建築物位於道路交叉口,在騎樓裝設鐵捲門確實影響行人通行權利及駕駛人轉彎視線,基於維護行人及行車安全,是違章建築處理大隊列為優先拆除對象。
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,設置鐵捲門或砌磚維持作為營業處增加室內面積,最是常見尤其在寸土寸金熱鬧商圈尤甚,騎樓堵塞迫使行人行走車道,恐會肇致交通事故傷及行人,呼籲違規商家應還路於民,保持騎樓暢通。
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大力疾呼,凡影響公共安全、交通、衛生及影響市容觀瞻違建,是優先取締對象為避免新違建肆意攀升嚴查強拆是不變政策,呼籲市民切莫抱持僥倖心態否則得不償失。